学生守则
点击:5547次 发布/更新时间: 2013-08-28
★ 护理实践教学中心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课前应做好预习,提前到达实训室,无故迟到者,不得进入实训室。
2、进入模拟病房,应按护士着装要求穿戴衣、帽、裤、鞋。不佩带戒指等饰品,不浓妆艳抹,非实验用品不得带进模拟病房内。
3、服从管理,如非课程需要,上课期间不得使用手机。
4、如非实训需要,不得坐、卧实训床、椅。
5、保持实训室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嬉闹,不得在实训室内饮食,不乱扔垃圾。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接触带电设备或锐器等损伤性废弃物时,注意防护和安全。
7、进行实训操作时,态度要严肃认真,做到在实训室与在病房一个样,在模型人身上练习与在病人身上操作一个样,如有问题应随时向指导教师请教。
8、爱护实训室设备及物品,如有损坏应主动向老师报告,酌情赔偿。
9、实训结束,须将用品及场地整理复原。
10、值日生须做好室内卫生,关好水、电、门、窗等,经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11、业余操练需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12、实训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批准严禁带出室外,借出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
2018.3.27
★ 护理实践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护理实践教学中心的安全管理实行学院、中心主任和安全员三级管理。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具体落实本室的安全工作。
2、中心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干燥、通风和便于使用的固定位置。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考试题库,组织所有学生分批、分层次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
4、实验室应保持清洁和通风,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5、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实验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私配,发生人员调整时应立即交回,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单位。
6、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教学材料摆放有序,废物处理规范。
7、注射针头、玻璃安瓿等容易刺伤或割伤人体的损伤性废弃物,必须收集在利器盒中且不超过容器的四分之三。收集容器外贴标签,注明名称、主要成分和类别,按规定的时间送达学校废弃物回收点,统一处理。
8、实践教学结束或离开前,确保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安全后才可离开。
9、各实验室责任到人,做到“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坚持做到每天下班前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记录。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
201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