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护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试实施细则
点击:4772次 发布/更新时间: 2022-04-20
为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护理学专业特点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体制与机制,培养适应护理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护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要求和学院“申请-考核”制的流程安排,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成立护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本学科专家组成。
二、招生纪检工作
护理学院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四、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3月1日-3月10日期间,需将下列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护理学院指定的邮箱:nursing_ce@fudan.edu.cn,申请材料是初审和复审遴选的标准依据,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评审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1)所有电子版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包含材料如下:
①复旦大学博士报名登记表(报名完成后系统内下载);
②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各类能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扫描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
④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
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后发表(或录用通知)论文清单及论文,按发表顺序由近及远排序,已有科研成果、专利、专著等;
⑥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模板下载网址:http://nursing.fudan.edu.cn栏目: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资料下载);
⑦两份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
⑧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境外取得学历提供认证报告);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⑨各类获奖证书;
⑩其他材料: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函寄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5号1号楼306室(复旦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葛老师收,邮编:200032,电话:021-64431173)。
推荐信材料须在3月20日之前送达。
五、初审细则
1.申请材料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2.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招生条件并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者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根据《护理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评价体系》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全面考察,确定初审成绩。初审成绩(100分)由考生既往学术背景(15分)、硕士阶段成绩及成果(30分)、博士阶段研究计划(20分)各类能力证书(30分)以及专家推荐意见(5分)构成。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不含硕博连读)的差额复试录取比例择优拟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公布。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复试。
六、考核细则
1.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原则是“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评审委员会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3.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资格。所有参加复审考核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认证。
4.复试环节
(1)复试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因疫情防控需要,本年度采用在线面试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的科目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测评。
①外语水平:以百分制记分。对考生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采用以英语面试提问的形式考核。
②专业基础:以百分制记分。采用面试提问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③综合测评:以百分制记分。主要是通过面试提问、8-10分钟学术报告(考生以ppt形式在线汇报)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每名考生由评审委员会的各成员独立打分,取三科目平均分(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复试成绩。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审成绩(20%)及复试成绩(80%)构成。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暂定4月27日9:00-11:30,将以系统推送短信形式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签署《复旦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护理学院网站下载),并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ursing_ce@fudan.edu.cn。
七、公示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名额和考核总成绩排序,拟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2年秋季入学。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说明
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生选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选拔参照本办法执行。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等方式报考的考生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九、监督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nursing_ce@fudan.edu.cn
监督邮箱:nursing@fudan.edu.cn
校园准封闭管理期间,请考生通过邮箱进行咨询。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
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