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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护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点击:6409    发布/更新时间: 2021-12-13

 

护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二)“申请-考核”制流程

1. 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间:20211215日至115日,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学院在考生完成报名和提交材料后,对其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等进行初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31-310日期间,需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护理学院指定的邮箱:nursing_ce@fudan.edu.cn,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评审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所有电子版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包含材料如下:

①复旦大学博士报名登记表(报名完成后系统内下载);

②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各类能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扫描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

④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

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01911日后发表(或录用通知)论文清单及论文,按发表顺序由近及远排序,已有科研成果、专利、专著等;

⑥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模板下载网址:http//nursing.fudan.edu.cn栏目: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资料下载);

⑦两份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

⑧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境外取得学历提供认证报告);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⑨各类获奖证书;

⑩其他材料: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函寄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51号楼306室(复旦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老师收,邮编:200032,电话:021-64431173)。

3. 初试

外语考试时间暂定2022312日上午,地点为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4. 初审

考生英语成绩达到“进入复试初试英语成绩基本要求”者,由专家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评审。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初试综合成绩(初试英语*50%+材料评审*5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 复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进入复试考核时,对考生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核验,未通过核验者不予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无效

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初试综合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小组依据招生名额和总成绩排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 其他说明

1. 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各项申请材料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复试。

2. 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选拔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