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点击:7247次 发布/更新时间: 2020-12-18
护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
考条件,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二)“申请-考核”制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间:12月18日(周五)8时开始,2021年1月24日(周日)24时结束,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2.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参加公共外语考试前两周(2021年3月2日上午9:00 ~ 3月13日下午17:00)。需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护理学院指定的邮箱: nursing_ce@fudan.edu.cn,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评审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1)所有电子版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包含材料如下:
①复旦大学博士报名登记表(报名完成后系统内下载);
②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各类能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扫描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
④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
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后发表(或录用通知)论文清单及论文,按发表顺序由近及远排序,已有科研成果、专利、专著等;
⑥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模板下载网址:http://nursing.fudan.edu.cn栏目: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资料下载);
⑦两份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
⑧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境外取得学历提供认证报告);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⑨各类获奖证书;
⑩其他材料: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函寄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5号1号楼306室(复旦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苏颖老师收,邮编:200032,电话:021-64431173)。
3.初试
外语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上午,地点为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考生(硕博连读生和直接攻博生除外)必须参加复旦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英语统一考试。
4.初审
考生英语成绩达到“进入复试初试英语成绩基本要求”的,由专家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评审。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初试综合成绩(初试英语*50%+材料评审*5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复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初试综合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小组依据招生名额和总成绩排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其他说明
1.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各项申请材料纸质版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复试。
2.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选拔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