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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点击:7247    发布/更新时间: 2020-12-18

 

护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

考条件,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二)“申请-考核”制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间:1218日(周五)8时开始,2021124日(周日)24时结束,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2.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参加公共外语考试前两周(202132日上午9:00 313日下午17:00)。需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护理学院指定的邮箱: nursing_ce@fudan.edu.cn,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评审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1)所有电子版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包含材料如下:

①复旦大学博士报名登记表(报名完成后系统内下载);

②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各类能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扫描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

④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

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01811日后发表(或录用通知)论文清单及论文,按发表顺序由近及远排序,已有科研成果、专利、专著等;

⑥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模板下载网址:http//nursing.fudan.edu.cn栏目: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资料下载);

⑦两份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

⑧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境外取得学历提供认证报告);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⑨各类获奖证书;

⑩其他材料: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函寄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51号楼306室(复旦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苏颖老师收,邮编:200032,电话:021-64431173)。

3.初试

外语考试时间为2021313日上午,地点为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考生(硕博连读生和直接攻博生除外)必须参加复旦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英语统一考试。

4.初审

考生英语成绩达到“进入复试初试英语成绩基本要求”的,由专家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评审。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初试综合成绩(初试英语*50%+材料评审*5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复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初试综合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小组依据招生名额和总成绩排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其他说明

1.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各项申请材料纸质版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复试。

2.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选拔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