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将于2019年1月12日结束。1月13日起,本专科生开始放假,研究生放假时间由院系和导师根据培养计划妥善安排。本专科生于2月19日申请补考,2月20日-2月23日参加补考,2月24日注册;研究生于2月19日申请补考,2月20日-2月22日参加补考,2月22日注册。2月25日起,全校正式上课。
在各医院实习的学生,放假时间由所在医院根据实际统一安排。
二、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可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的前提下,2019年1月21日—2月19日安排教职工轮休。其中,2月4日—2月10日为春节放假时间。2月20日起,教职工正常上班。各附属医院、后勤承包单位及校办产业等的寒假安排由本单位根据需要决定。
三、各单位应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寒假工作值班安排表和春节期间值班表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四、图书馆、食堂、校医院、院(系)资料室等公共服务部门在寒假期间应继续开放,确保教学、科研、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单位必须加强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值班管理,明确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六、寒假期间校车发车时间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复旦大学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