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认真贯彻《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2018年7月10日修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护理学专业学生进行择优推荐。为确保推荐质量,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机构设置
为做好推荐推免生工作,院系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院系推免生的推荐工作。(详见《2019届护理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三、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的本科毕业班学生(留学生除外),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已完成本院系规定的相应课程,同时,已获得学分数应不少于120学分;
(2)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2.8(专项类别推免生如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学生的英语能力不低于以下水平:FET成绩C、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0分;
(4)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人才工程、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参军返校生、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类别的推免生,应达到相关专项类别推免生的推荐条件。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申请相应专项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其大学在读期间应在全国性或全市性的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较大贡献。
3.对个别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在获得三名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教授的独立推荐(须将教授推荐信作为附件材料提交本科生院)后,经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的,院系可向学校提出破格推荐申请。
4.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尚在境外交流学习或正在部队服役、且符合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参加推荐和选拔(有特别规定的专项类别推免生除外)。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10日前,护理学院将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以及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办法报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10天。
2.9月15日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包括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等专项计划),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旦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名表》和相应附件材料(包括学术研究、实践、获奖等证明材料)。
3.9月20日前,本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考察报名学生综合情况,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包括人才工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研究生支教团、“5+3试点项目”、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并公示,同时向本科生院报送本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4.9月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当届推荐名单。
5.9月24日前,本科生院公示我校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6.9月25日-10月8日,列入我校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的学生,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缴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于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缴费等手续的,按自动放弃推免生推荐资格处理,后果自负。
五、其他相关要求
1.学生在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报名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2.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将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参加推免的当学年不能如期毕业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六、推免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护理学院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64431262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2018年8月27日
2019届护理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院长 胡 雁
教学副院长 王君俏
党总支书记 包江波
党总支副书记、纪检专员 左 超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钱晓路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卢惠娟
辅导员 唐逸韬
学生办公室 李 颖
教务办公室 梁 燕
导师代表 李 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