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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点击:567    发布/更新时间: 2015-12-28

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本学期将于201619日结束。110日起,学生开始放假。本科生于223日申请补考,224日~27日参加补考,226日注册;研究生于223日申请补考,224日~26日参加补考,226日注册。229日起,全校正式上课。
  二、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可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从121日至223日安排教职工轮休。其中,27日至213日为春节放假时间。224日起,教职工正常上班。各附属医院、后勤承包单位及校办产业等的寒假安排由本单位根据需要决定。
  三、各单位应于112日前将寒假工作值班表和春节期间值班表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四、图书馆、食堂、校医院、院(系)资料室等公共服务部门在寒假期间应继续开放,确保教学、科研、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单位必须加强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值班管理,明确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六、寒假期间校车发车时间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复旦大学办公室
                   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