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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护理学院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点击:1650    发布/更新时间: 2014-09-18

一、基本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认真贯彻《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复旦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护理学专业学生进行择优推荐。为确保推荐质量,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机构设置
1.为做好推荐推免生工作,院系成立由主管本科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导师、辅导员、纪检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院系推免生的推荐工作。(详见《2015年护理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2.根据教育部要求,2015年起,推免生招生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独立阶段,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为科学、有效地做好上述两阶段工作,学校明确推荐阶段工作主要由本科教学办负责、接收阶段工作主要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办公室将与研究生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三、推荐条件
1.推荐免试硕士生
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五年制学生不少于150学分),并且各门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8(参军返校生和体育特长生的平均绩点不低于2.0);
(2)英语水平符合申请专业的要求;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教务处),并经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和学校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人才工程、支教团等专项推荐生,其推荐的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学校公布的相关专项生招生的有关规定。
2.直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高校的学术型推荐名额;
(3)已修学分达到本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数(复旦大学毕业生绩点3.0及以上),英语水平达到各学科专业相应的要求(原则上CET4不低于600分、CET6不低于550分)。成绩排名(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一般高校年级前5%,211高校年级前10%,985高校年级前20%;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提交含个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本人特长、学习和研究计划建议书在内的《申请表》,学术成果证明等);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3凡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推荐和选拔。国防生申请推荐名额时,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4申报推免生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学生一经自主报名并被确定为推荐名单,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护理学院将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以及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办法报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本院系推荐办法、拟推荐推免生名额等信息应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10天。
2.9月17日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包括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等专项计划),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即《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和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直博生向所在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即《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提交含个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本人特长、学习和研究计划建议书在内的《申请表》,学术成果证明,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9月18日前,辅导员将申请材料交护理学院。
3.9月20日前,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包括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等专项计划)公示,同时向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报送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符合字段要求的电子版数据(数据字段要求另发),并将《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和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送交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归档。
4.9月22日前,学校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校推荐名单。
5.9月24日前,教务处向研究生院移交全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符合字段要求的电子版数据。研究生院负责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6.9月25日-10月8日,列入本校推荐公示名单的推免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推免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护理学院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64431262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护理学院
2014年9月15日

2015年护理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院长                                    胡   雁
教学副院长                         王君俏
党总支书记                         夏海鸥
党总支副书记                     程   娌
辅导员                                  乔   悦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钱晓路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卢惠娟
学生办公室                           李    颖
教务办公室                          梁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