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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护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与管理(2013.9)

点击:834    发布/更新时间: 2013-09-25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与管理(2013.9)
为了提高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精神,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拟在学院范围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一、申请对象
1、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勤工助学岗位的要求;
4、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工作要求
1、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学生上岗后,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换班、迟到早退,否则将视为工作不合格。
3、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工作岗位不适应的,可提前一周向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勤工助学每岗设负责人两名,负责排班、每月对当班学生考核与工作量统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学生将给予辞退。连续一个学年被评为优秀者,可授予“护理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称号。
5、被辞退的学生一学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三、勤工助学报酬的审核与发放
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原则上按照学校标准执行,目前为13元/小时。
学生勤工助学报酬按月结算发放,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分别按薪酬标准的100%、100%、80%核发,负责人按工作量给予岗位津贴。直接划入学生个人银行账号。
四、岗位设置
1、护理学院体操房器材管理员
1.1工作职责:
每班清点器材数量,严格遵守体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登记,督促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器材时,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箱。
体操房钥匙须由专人保管,按时开放、关闭,离开时关灯、锁门。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如因失职造成损失,将追究当班者责任。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2 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中午11:45-13:15,下午16:00-18:00(选任一时段)
 
2、学生办公室助管
2.1 工作职责:
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应用;清点、协助办公室发放学生物资;递送文件;及协助开展各类学生事务。
2.2 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中午11:45-13:15,按需弹性工作时间。
3、望道书阁图书管理员(拟设)
3.1 工作职责:
根据望道书阁图书借阅制度,做好借用登记,督促借阅人及时归还。按时开放、关闭,离开时关灯、锁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2工作时间:
周二、周四 晚上 18:30-20:30
4、护理学院书报亭(拟设)
(由光华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