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护理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点击:2142次 发布/更新时间: 2023-09-18
一、基本原则
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我院认真贯彻《复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9月修订)-发布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护理学专业推免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为确保推荐质量,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二、机构设置
本院系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详见附件),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三、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
3.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学生的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FET)成绩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5.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选拔。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四、遴选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加分项目成绩”,计入遴选总成绩。相关原则如下:
(1)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答辩鉴定后可获最多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2)参加相关竞赛(活动)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华护理学会护理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大赛等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获得第三等级以上奖项,经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本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综合发展潜力。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护理学科特点,本院系加强对申请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潜力的多元评价。评价指标主要包含科研成果、创新潜能等未纳入其他各加分项目中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和学习发展表现。由申请人主动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证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后,学校核定,可获最多5分。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拥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表现出较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在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中的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预录用),可获最多3分。
学科竞赛表现较突出。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不多于5人)参加上海护理学会护理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大赛等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相关竞赛,获得第三等级以上奖项,或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全国竞赛,获得优胜奖,唯一队员可获最多2分,主力队员每人可获最多1分。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不多于5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校级竞赛,如复旦大学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等奖,唯一队员可获最多1分,主力队员每人可获最多0.6分;获得二等奖,唯一队员可获最多0.5分,主力队员每人可获最多0.4分;获得三等奖,唯一队员可获最多0.3分,主力队员每人可获最多0.2分。上述学科竞赛得分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奖项计分。
(4)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
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5)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6)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3分。
学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按学生修读的相同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平均绩点高低排定推荐次序。
4.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且学生总体确属优秀,学院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外提出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依次排序),候补推荐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名额的10%,其正式推荐的学生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
5.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 12日发布推免推荐工作报名通知。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根据具体报名通知上的时间要求,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9月19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学科研学科(本科)办公室李老师处。
2.9月 18日左右,学院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上传教务系统(www.urp.fudan.edu.cn) 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 10个工作日。
3.9月 21日左右,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9月24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从教务系统下载推荐名单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向教务处报送。
5.9月 26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推免生推荐名单。
6.9月 28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要求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 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
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学生在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报名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2.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4.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知。
七、推免生遴选推荐政策咨询电话
本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和接收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64431262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护理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院长 胡 雁
党委书记 包江波
本科教学副院长 赵 缨
研生教学副院长 贾守梅
党委副书记 林 岑(纪检)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王君俏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卢惠娟
辅导员、学生办公室 范瑾云、臧娴
教务办公室 李铮
导师代表 黄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