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护理学院教学水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继续加强课程专项建设,现将2007年度课程建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是护理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基础和专业课程。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本学科开设(主讲)相关课程3年以上的讲师。
3、已获得专项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课程建设负责人,在项目未完成前,不得重复申请经费。
二、立项要求:
1、制定课程建设总规划:阐述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目标:实现目标的计划、措施:包括相关教材、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等建设,队伍建设等。
2、课程实施各环节措施落实,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课程管理和资料归档等符合教学管理要求。
三、项目评审:
由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相关专家评审
四、申报止时间:
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截止为2007年9月20日。
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下载
将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一份交学院科研秘书陈丽群处,e-mail:liqunchen@fudan.edu.cn
电话:64166479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
2007年7月18日
2007年9月20日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
2007年7月16日